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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細閱讀民用航空局航空氣象服務網網站管理辦法,並按下同意鍵下載帳號申請表格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航空氣象服務網網站管理要點 (Aeronautical Meteorological Service Page) 中華民國 97年03月15日頒訂 中華民國 99年03月23日修訂 中華民國108年02月27日修訂 中華民國110年05月24日修訂 中華民國111年04月22日修訂 中華民國112年09月14日修訂 壹、說明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航空氣象服務網(簡稱航空氣象服務網)主要提供航空氣象觀測及預報產品,為符合國家氣象法規定,本網站採帳號登入方式管理,除網站首頁臺灣國內各機場、全球各主要機場即時觀測及衛星雷達資料之外,均屬限制使用對象資料。使用者需通過帳號申請審核程序後方能使用網站資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稱本總臺)基於資訊安全及管理制度考量,特頒訂本管理要點。 貳、範圍 航空氣象服務網提供航空氣象資訊服務,本管理要點明訂航空氣象服務網帳號管理事項與網站資料使用權責規範。 參、申請辦法 一、申請資格 1. 員工帳號 民用航空局及局屬各機關員工得申請員工帳號。 2. 一般帳號 飛航從業人員得申請此類帳號。另申請人基於執行空中運輸相關業務需求,得以專案來函方式申請帳號。 二、申請方式 經由本網站所提供之線上申請功能進行申請。申請表填寫完成送出後,本總臺臺北航空氣象中心(簡稱氣象中心)應於3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核,並將審查結果電郵回復申請人。 肆、帳號管理 一、帳號使用 使用人之帳號可用以登入本網站及航空氣象資訊應用程式(APP),而當帳號申請人於職務、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信箱資料異動時,應主動通知氣象中心進行修改,以維護使用權益。 二、定期更新密碼 依據本總臺資安規定,使用者帳號之密碼應每90天更新。若逾期未更新密碼,帳號將停止使用,俟密碼完成更新後,方能正常使用航空氣象服務網及航空氣象資訊APP之相關功能。 三、帳號複查 為掌握網站使用狀況,氣象中心得擇期以電子郵件通知使用者進行帳號複查,帳號使用人應於調查截止日前回復帳號使用情況。 四、帳號停權 帳號使用人發生以下情事時,氣象中心得以電郵方式通知使用人,並停止使用權限6個月。 1. 使用人未於帳號複查截止日前回復帳號使用情況。 2. 發現帳號使用人與申請資料不符。 3. 使用人擅自更改、增刪本網站下載之資料內容,或從事商業行為。 五、帳號復權 帳號使用人遭停權後,得於6個月內,以電郵通知氣象中心申請復權。 六、帳號刪除 帳號使用人發生以下情事時,由氣象中心刪除該使用者帳號。 1. 退休或離職。 2. 使用人停權達6個月以上未申請復權。 3. 使用人帳號達6個月以上未更新密碼。 4. 接獲使用人告知無使用本網站帳號之需求。 5. 使用人擅自以電腦軟體抓取資料,或駭客工具掃描、攻擊本網站,影響其他使用人權益。 伍、權利聲明 一、本網站之管理單位臺北航空氣象中心負有網站之維護及資料更新之責,並視業務需要變更網站內容,及登載網站最新消息或電郵通知使用者。 二、航空氣象服務網網站資料僅供作為業務參考使用,不做為其他用途。 陸、隱私權政策 一、本網站於使用人申請帳號時要求提供個人資訊,包含姓名、工作單位、職稱及電話等資訊,以作為身分辨識之用。 二、本網站有義務保護個人隱私,非經您本人同意不會任意修改或刪除個人資料,惟若您違反本網站相關帳號管理規定,則不在此限。 三、本網站對會員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將嚴格遵守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 柒、公布 本管理要點經本總臺總臺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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