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航空氣象服務網網站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 97年03月15日頒訂
中華民國 99年03月23日修訂
中華民國108年02月27日修訂
中華民國110年05月24日修訂
中華民國111年04月22日修訂
中華民國112年09月14日修訂
中華民國114年07月15日修訂
壹、說明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航空氣象服務網(簡稱本網站)主要提供航空氣象觀測及預報產品,為符合國家氣象法規定,本網站採帳號登入方式管理,除網站首頁提供全球各主要機場即時觀測資料與東亞地區衛星及雷達資料等各種開放資料外,均屬限制使用對象資料。使用人應申請帳號並經本總臺審核通過後方能使用網站資訊。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稱本總臺)基於資訊安全及管理制度考量,特頒訂本管理要點,明訂航空氣象服務網帳號管理事項與網站資料使用權責規範。
貳、帳號申請
一、申請資格
二、帳號方式
參、帳號管理
一、帳號使用
二、定期更新密碼
三、帳號複查
四、帳號停權
(一) 使用人未依規定更新密碼,且超過3個月。
(二) 經帳號複查或任何管道發現帳號使用人身分與申請資料不符。
(三) 使用人擅自以電腦軟體抓取資料,或駭客工具掃描、攻擊本網站,影響其他使用人權益。
五、帳號復權
六、帳號刪除
(一) 帳號使用人退休或離職。
(二) 使用人帳號已停權達3個月以上。
(三) 接獲使用人告知無使用本網站帳號之需求。
(四) 使用人擅自以電腦軟體抓取資料,或駭客工具掃描、攻擊本網站,影響其他使用人權益。
肆、權利聲明
一、本網站之管理單位本總臺臺北航空氣象中心負有網站之維護及資料更新之責,並視業務需要變更網站內容,登載網站最新消息或電郵通知使用者。
二、航空氣象服務網網站資料僅供作為業務參考使用,不作為其他用途。
伍、隱私權政策
一、本網站於使用人申請帳號時要求提供個人資訊,包含姓名、工作單位、職稱、電話及個人公務電子信箱等資訊,以作為身分辨識之用。
二、本網站有義務保護個人隱私,非經本人同意不會任意修改或刪除個人資料,惟若您違反本網站相關帳號管理規定,則不在此限。
三、本網站對會員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將嚴格遵守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
陸、公布
本管理要點經本總臺總臺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訂時亦同。